
一类在涂药处,表现为发红、发痒、肿胀,说明书把它们列为偶有;一类与照光相关,出现在照过光之后的数小时内,程度和照光时间直接相关;还有一类属于全身反应,比较少见,多与大面积使用或误服有关。分清位置,处理方向就清楚了。把出现的时间、位置和当时的用法一起记下来,比单说一句有反应要有用得多。
刺激感多在涂药后不久出现,表现为局部灼热、刺痛,与涂药范围和频次对得上;光敏反应通常在照光后一段时间才显现,表现为发红加重、水肿甚至起疱,与照光剂量的关系更密切。两者的处理方式不同,前者可考虑减少频次,后者要先把照光停下来。另外要留意,出现红痒并不能说明药在起效,没有红痒也不能说明它没在做事,这两件事要分开看。
白斑处有破损、感染或渗出的人不宜涂,它本身是酊剂,含酒精成分,涂在破口上刺激更强。光敏性皮肤病、对成分过敏的人也要避开。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和儿童是否使用,需要由医生评估,不宜自行决定。正在使用其他外用药的人,把清单交给医生核对一次,避免几种光敏或刺激性的药叠在同一处。
轻度发红可以先观察,按医嘱减少频次或缩短照光时间;出现脱皮、破溃、疼痛加重时应当先停药并复诊,不要自行挑破水疱,也不要叠加别的外用药去压。恢复期间把涂药和照光的记录留着,方便医生判断是哪一头需要调。
提示照光剂量可能偏高,酊剂本身提高了皮肤对紫外线的敏感程度。这种情况需要把照光时间往回调,并非靠止痒药硬撑。调整幅度由医生定,自己不要凭感觉加时或者减时。调整之后先从更短的时间开始,再按耐受度一点点往上走。
涂药后半小时内出现的灼热多与药物本身有关;照光后几小时才加重的发红更偏向光敏反应。把出现的时间点和当时做了什么都记下来,复诊时交给医生,判断会清楚很多。记录不用复杂,时间、部位、当时做了什么,三条就够。